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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县公司商标注册不能忽视的问题

作者:日照浩顺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11-21 08:51:25

商标许可是一种授权行为,规定许可使用人使用方式等。如果未经他人许可就擅自使用他人注册的商标即视为侵权行为,侵权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那么商标使用许可有哪些种类,商标使用的方式有哪些呢?

一、商标使用许可有哪些种类商标许可使用的方式,是指注册商标权人通过签订许可使用合同,规定许可使用人以何种方式使用商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商标许可使用的方式包括以下三类:

1、独占使用许可。该许可是指日照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已约定的方式,将该注册商标仅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商标注册人依约定不得使用该注册商标;2、排他使用许可,该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已约定的方式,将该注册商标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商标注册人依约定可以使用该商标但不得另行许可他人使用该注册商标;3、普通使用许可,该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已约定的方式,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并可自行使用该注册商标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二、商标使用的方式有哪些依照《商标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商标的使用,是指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用于识别商品来源的行为。据此,商标的使用方式包括以下七种具体形式:

1、将商标用于商品上。即将商标直接使用在商品上。如一些汽车制造企业,将注册的商标制做出来,并镶嵌于车头、后备箱等部位。又如一些计算机制造企业,将注册的商标先制做出来,再镶嵌于计算机显示屏、主机上等。将商标用于商品上,虽然本身不涉及商品的使用效能,但从整体上、美观上看,商标已经成为商品的一个组成部分。这是一种比较常见的商标使用方式,特别是在一些电器、电子、服装、机械等类的商品上。2、将商标用于商品的包装上。即在商品的包装上使用商标。现实生活中,有些商品,如食品、药品等,需要一定的包装。在商品的包装上使用商标,如将商标印制在包装物上等,也是一种常见的商标使用方式。3、将商标用于容器上。即在商品的容器上使用商标。现实生活中,有些商品,如酒类、油类等以液体形式出现的商品等,需要一定的容器盛装。在商品的容器上使用商标,如在酒瓶上印制商标等,也是一种常见的商标使用方式。4、将商标用于交易文书上。即在合同文本等交易文书上使用商标。如有些企业将商标直接印制在合同意向书、合同正式文本上等。这种商标使用方式,主要是一些外资类企业以及国内一些具有相当经营规模或者具有相对优势地位,且通常是提供格式合同文本一方当事人的企业较多采用。5、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中。即在广告宣传中使用商标。如有的企业制作的广告宣传片中,反复出现该企业的商标。又如有的企业在其印制的企业成长历程或者产品介绍等材料上使用商标等。这也是一种比较常见的商标使用方式。6、将商标用于展览中。即在展览中使用商标。如在某类产品的展销会上,直接在企业的展销摊位上使用商标等。7、将商标用于其他商业活动中。即在上述情形以外的其他商业活动中,使用商标。如在某部电视剧作品中,某企业提供了赞助,在该电视剧中使用该企业的商标;又如某企业举办招待酒会,在酒会现场摆放特别制作的本企业的注册商标等。

此外,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的规定,使用注册商标,可以在商品、商品包装、说明书或者其他附着物上标明“注册商标”或者注册标记。注册标记包括(○里加注)和(○里加R)。使用注册标记,应当标注在商标的右上角或者右下角。相关法律法规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八条本法所称商标的使用,是指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用于识别商品来源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使用注册商标,可以在商品、商品包装、说明书或者其他附着物上标明“注册商标”或者注册标记。注册标记包括(○里加注)和(○里加R)。使用注册标记,应当标注在商标的右上角或者右下角。

(1)商标具有显著性。商标是具有显著性的标志,既区别于具有叙述性、公知公用性质的标志,又区别于他人商品或服务的标志,从而便于消费者识别。

(2)商标具有独占性。使用商标的目的是为了区别与他人的商品来源或服务项目,便于消费者识别。所以,注册商标所有人对其商标具有专用权、独占权,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他人不得擅自使用,否则,即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违反我国商标法律规定。

(3)商标具有价值。商标代表着商标所有人生产或经营的商品或服务的质量信誉和企业信誉、形象,商标所有人通过商标的创意、设计、申请注册、广告宣传及使用,使商标具有了显著性,也增加了商品的附加值。商标的价值可以通过评估确定。商标可以有偿转让,即经商标所有权人同意,许可他人使用。

(4)商标具有竞争性。商标是参与市场竞争的工具。生产经营者的竞争就是商品或服务质量与信誉的竞争,其表现形式就是商标知名度的竞争,商标知名度越高,其商品或服务的竞争力就越强。

申请日本专利主要有三个途径,分别为:《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巴黎公约》途径以及直接向日本特许厅(简称JPO)提交专利申请。

1、《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

依据《专利合作条约》,申请人可以向包括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内的国际专利申请受理局提交一份PCT国际专利申请(可以要求在先申请的发明或实用新型的优先权)。然后,自国际申请日起(有优先权的自最早优先权日起)30个月内向JPO提出进入日本国家阶段的申请。需要注意的是,通过PCT途径进入日本国家阶段的申请,必须在申请日(优先权日)起30个月内提交进入国家阶段的声明、即国内书面以及交纳相应的费用。

2、《巴黎公约》途径

通过《巴黎公约》途径申请日本专利,是指申请人首次在任一《巴黎公约》成员国提出国家专利申请后12个月(发明或实用新型)或者6个月(外观设计)内向JPO就相同的主题提出专利申请,并要求享有优先权。

3、直接向JPO递交专利申请

申请人可直接向JPO递交专利申请,但需注意在中国境内完成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向海外申请专利时需要事先在中国进行保密审查。否则此专利申请对应的中国专利申请将不授予专利权(《特许法》第20条)。

值得注意的是:专利申请公布后,与该申请有关的所有文件,包括答复OA时陈述的一件等都可以通过日本专利局的电子档案库获得。

一些客户注册商标后,大多数知识产权代理公司的顾问都会建议申请版权保护。申请商标后是否需要申请著作权(版权)?

一、商标权与著作权的界定?

商标是商标或者产品服务的一部分,经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注册后,称为“商标”。商标受法律保护,具有专有权。国际市场上的著名商标往往在许多国家注册。在中国,注册商标和未注册商标是有区别的。注册商标是经政府有关部门注册后受法律保护的商标。未经注册的商标不受商标法保护。

版权也称为“版权”。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或者其他人(包括法人)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的总称。

二、商标与版权的区别?

1、商标保护名称、著作权保护的表现形式和设计风格;

2、商标是区域性的(按国家),版权没有国界;

3、商标必须成功注册才能生效,著作权在作品完成后自动产生(前提是著作权可以注册)。

三、日照商标注册后为什么要申请版权保护?

著作权登记有助于保证商标权的稳定性,避免因只登记商标而造成的权利缺失。

众所周知,商标注册是按照尼斯分类法进行注册的。尼斯分类法将所有行业划分为45个类别。如果您在注册商标时没有完全注册,其他人可以在您未注册的类别中使用相同或相似的商标。有些人会说我可以注册多个类别或所有类别。当然,这种操作也是可能的,但商标法中有两个程序:无效和撤销。当你的注册商标不被使用时,当有人要求你的商标无效或注销时,你的商标仍然很可能是无效的。

根据商标法的有关规定,著作权人对商标注册有异议的,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撤销注册商标,也可以请求法院责令商标权人停止使用其注册商标。

因此,如果著作权归属不明,商标在注册过程中可能会遇到著作权纠纷。此外,在商标注册申请过程中,如果商标设计者声称商标的著作权属于自己,而商标申请人又无法提供相关证据,则会造成纠纷。到目前为止,最有效、最方便的方式是注册商标。在为原始图形申请商标时,良好的版权登记可以确保商标的版权和商标权属于所有人。在这种情况下,没有人可以和你争论版权的归属问题。

商标注册期限较长,著作权注册时间较商标注册时间短。在商标尚处于审查阶段时,著作权人可以取得商标证书,在商标签发前对其自有品牌的商标抗辩起到一定的作用。

如上所述,商标程序中有三个无效和撤销程序。商标权人登记著作权后,他人对商标权人的商标作出无效宣告或者连续三年未使用而撤销商标权人的商标时,即使该商标后期确实无效,商标权人以其享有的商标权为由,禁止他人使用。

商标与著作权的保护既有不同的方面,也有不同的重叠与保护方面。商标注册后最好及时进行版权登记。版权和商标权是两种不同的权利。但在商业标识的保护上,存在着重叠和互补。商标弥补了版权对简单图形无能为力的弱点;版权可以自我认证和清洁,有效打击商标抢注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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